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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滞留在湖北省(不含武汉市)的教职工返郑有关事项的通知
日期:2020-03-31 16:06:54  发布人: 学校防控办 览量:

学校各单位:

现将滞留在湖北省(不含武汉市)的教职工返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滞留在湖北省(不含武汉市)的教职工若返郑,须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单位报告,持湖北省健康码“绿码”,并在返郑后按照学校要求居家隔离14天。

二、教职工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及时做好教职工返郑的信息上报和关心服务工作。


学校防控办      

2020年3月31日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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